各區國土城建和水務(利)局,各有關單位:
根據《廣東省市場監管條例》、《佛山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建立“雙隨機一公開”抽查機制加強事中事后監管的通知》(佛府辦函[2016]657號),以及《佛山市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關于公布實施<佛山市直部門隨機抽查事項清單(第一批)>的通知》(佛機編辦〔2016〕140號)等相關要求,結合工作職能和相關工作安排,2018年7月4日~9月19日期間,我局組織有關專家,對各區在建房屋建筑工程各方責任主體的市場行為進行了隨機抽查,F將有關情況通報如下:
一、 基本情況
本次抽查了各區共6個在建工程、18個責任主體。從檢查的總體情況來看,各區的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基本履行了建筑市場監督管理職責;大部分建設單位能夠按照招標投標法定程序依法發包工程,能夠按合同約定支付工程進度款;大部分施工總承包單位能夠依法實施分包,及時發放農民工工資。檢查中也發現一些較為突出的問題,如:部分施工單位項目負責人、安全員、監理單位總監理工程師不到位,未按要求到崗履職;部分建設單位涉嫌未批先建;部分施工單位未能提供市場行為方面的資料,勞務人員實名制和工資分賬管理實施滯后等。
二、 存在的主要問題
(一) 個別工程項目涉嫌未辦理施工許可手續即開始工程建設,如:北江碧桂園(三水區局已對該項目進行相關行政處罰)。
(二) 個別工程項目的總監理工程師、監理員不在崗,且未辦理相關手續或委托沒有相關資格的監理員,如:潤漢幸福匯廣場(一期)、碧桂園總部三期A區、國邦御林湖花園。
(三) 個別工程項目在工程材料、構配件、設備進場時,監理單位未嚴格審核,如:廠房六、廠房七、北江碧桂園。
(四) 部分工程項目未按照分賬制度通過商業銀行轉賬支付農民工工資,如:廠房六、廠房七、北江碧桂園、碧桂園總部三期A區。
(五) 個別工程項目未與每位農民工簽訂勞動合同,如:潤漢幸福匯廣場(一期)、碧桂園總部三期A區。
三、 處理意見
(一) 檢查中發現的一般性市場行為問題,檢查組已當場反饋給工程建設責任主體并要求立即整改;對較為嚴重的問題已現場發出《房屋建筑工程市場行為檢查整改處理告知書》(共4份,分別為潤漢幸福匯廣場(一期)、廠房六、廠房七、北江碧桂園、碧桂園總部三期A區);對存在不規范行為的,依據誠信管理辦法當場作出誠信扣分決定(詳下表);
序號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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單位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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分值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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扣分時間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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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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佛山市順德建設監理有限公司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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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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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8年7月11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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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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佛山市云東海建筑工程有限公司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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5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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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8年7月18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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3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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廣東國晟建設監理有限公司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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5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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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8年8月15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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4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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廣東華杰建設工程監理咨詢有限公司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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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5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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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8年9月19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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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二) 對存在問題的受檢項目,轄區主管部門要督促相關責任主體認真落實整改,對照問題舉一反三,涉及違法的要依法嚴厲查處,并將相關的跟蹤落實整改情況、處罰情況及時報送我局。
(三) 各區局要加強對轄區在建工程建設各方責任主體市場行為的監管,加大對相關責任人員到崗履職的監督和查處力度,進一步落實工人工資分賬管理和勞務人員實名制管理,確保各項工作落到實處。
佛山市住房和城鄉建設管理局
2018年10月15日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