據中國之聲《央廣新聞》報道,廣州建業大廈失火案29日上午在廣州越秀區法院開庭審理。
在去年12月15日傍晚,廣州建業大廈發生火災;馂陌l生之后,整個大廈燒了整整一夜,幾乎被完全燒透。根據評估,大火造成該大廈局部受損,燒毀、燒損貨物一批,經鑒定,直接財產損失人民幣4066.23萬元。廣州市公安局消防局火災事故原因調查報告認定,起火原因系廣州建業大廈總電源線短路引燃可燃物所致。昨天上午,廣州市越秀區人民法院對被告人黎容橋、黎錦洪涉嫌消防責任事故罪、行賄罪,金自廉涉嫌失火罪一案,公開開庭審理。根據檢察機關指控,2011年至2013年間,黎容橋在經營廣州建業大廈的過程中,為謀取不正當利益,向國家工作人員賄送錢財共計人民幣130000元。其中,有多名公務人員受賄。
廣州市越秀區人民法院分別以涉嫌瀆職、賄賂犯罪決定對5名國家機關工作人員予以逮捕,以行賄罪逮捕其他相關公司負責人。這些涉案人員具體包括:廣州市司法局調解工作管理處原副處長林建樹,越秀區公安分局交通防火大隊原副大隊長陳運橋、主任科員陳裕蓉,越秀區公安分局光塔街派出所原所長黃理川、民警黃覺鋒等5名國家機關工作人員。 |